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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评论:构建公办民办协同发展的教育格局

发布时间: 2021-09-06 14:59:00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

近年来,部分公办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通过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,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,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地方教育资源供需矛盾,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。但是,随着社会对教育公平价值的要求和教育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,“公参民”学校的问题不断显现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生态,加重了人民群众的教育负担。推动理顺现有“公参民”学校的体制机制,规范公有教育资源的使用,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,也是确保义务教育公益性、公平性和人民性的需要

与此同时,规范“公参民”学校工作有其法律依据。从《通知》来看,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,公办学校与其他公有主体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,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、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办学主体,将按照不同情形、不同条件可转为公办学校、继续办民办学校或终止办学。这与今年修订并于9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中“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,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。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”“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,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,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,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,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”的要求保持一致,均旨在营造公平的办学环境,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优质教育资源。

教育事关民生福祉,事关国家民族的未来。随着“公参民”学校体制机制的尽快理顺,公办学校办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,民办学校多样化、特色化发展速度的加快,我们相信公办与民办优势力量的汇聚,将会形成公办民办协同发展的教育格局,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,最终惠及全体学生和亿万家庭,助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、建设教育强国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